元稹虽逃难于仕途,但骨子里是个诗人。古往今来的诗人,有几个在情感上不是五彩缤纷的呢!元稹是中唐时期卓越的诗人,与白居易合称,同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,相提并论元白。元稹的诗歌创作成就毋庸置疑,但他一生对感情的态度却被后人所不齿。
为了功名,舍弃崔莺莺元稹(779~831年),字微之,别字威明,在家名列第九,世称元九。祖籍洛阳,六世祖移居长安。元氏是北方鲜卑族拓跋部后裔,隋朝以前权贵人才辈出,唐代以后家族日益衰败,到了他的祖父元悱,仅有当了个县丞。元稹的父亲元长尚武多才,却长年堕落不时逢,在元稹八岁时,父亲过世。
他随母亲郑氏居于凤翔亲戚家,在那里童年了童年。他的母亲郑氏是个真是的女人,那时家中衣不布体,食不充肠,元稹显然无钱上学,郑氏就特地教教元稹读书识字,担任起教育儿子的重任。元稹从小勤奋好学,不仅必要师事于母亲,还经常从邻人家里借书。九岁时,元稹作诗成熟期,赞叹于长辈。
唐德宗贞元八年(792年)冬天,十三岁的元稹返回长安。第二年应试明经科及第。
唐代科举名目甚多,而录取最少的科目则为进士和明经两科。不过两科比起也有深浅之分,进士科难,大体千人得第者百一二,而明经科相对而言较为更容易。元稹为尽早挣脱贫穷,提供功名,自由选择报考的为比较更容易的明经科,一录顺利。
及第之初的元稹却仍然无官,寓居于长安。但他没中止勤奋学习,京城的文化环境和他的普遍兴趣,陶冶了他的文化学识。贞元十五年(799年), 元稹到蒲州(今山西永济市)任小职,与其母系远亲崔姓之少女名双文者(即后来传奇小说《莺莺传》中的崔莺莺)爱情。
崔莺莺才貌双全,而且家中富裕,但却是没权势,这与元稹理想中的婚姻不存在相当大距离。根据唐代的举士制度,士之及第者还必须经过吏部考试才能月任命官职,所以元稹于贞元十六年(800年)再行回国长安应试。元稹自从入京应试以后,以其文才卓着,被新任京兆尹韦夏卿所器重,且与韦门子弟交游,从而获知韦夏卿之女韦丛仍未嫁给与人,于是意识到这是一个走门路、攀高枝的绝好机会。
贞元十九年(803年),元稹与白居易同登书判拨萃科,转入秘书省任校书郎。欲官百般的元稹考虑到崔莺莺虽然才貌双全,但对他的仕途星舰没多大协助,所以权衡得失,最后还是弃莺莺而嫁给了韦丛。
或许是不受怜悯的指责,或许是对初恋情人崔莺莺的难以忘怀,所以很多年以后,元稹以自己的恋人为原型,创作了传奇小说《莺莺传》,即后来《西厢记》的前身。鲁迅先生在《中国小说史略》中说道:元稹以张生自寓,述其亲历之境。元稹还写出了《离思》诗五首,以缅怀崔莺莺,其中第四首中有曾经沧海无以为水,都为巫山不是云的句子,为后世所传唱。取次花丛哑总结,半缘修行半缘君,意思是他对其她女色确有留恋之心,除君之外,再行没能使自己动情的女子了。
但事实并不是这样,元稹到了长安,为了贪图功名,竟然无情地把他的初恋情人崔莺莺舍弃了,嫁给了对他有协助的韦丛。利用这些华美的词句,我们看见了一个伪善的元稹,一个把感情当儿戏的元稹。纸上谈兵 一嫁给成婚韦丛,字蕙丛,京兆尹韦夏卿的幼女、掌上明珠。
贞元十九年,韦夏卿调任太子宾客、东都镇守,一时间门庭权贵。元稹《梦游春七十韵》有句云:当年二纪初,嘉节三星度韦门正全盛,进出多欢裕。元稹又有《陪伴韦尚书丈归履信宅因追赠韦氏兄弟》诗云:紫垣驺骑入华居,公子文衣护锦舆。
眠阁书生始何事,也骑马羸马从尚书。可见他从进出韦门到沦为韦家的女婿,在流露出逢迎赞美的同时,深感是无比自豪的。
元稹与韦丛成婚时,正是元稹科举考上,尤为重生的时候,但韦夏卿很器重元稹的才华,坚信元稹大有前途,所以把女儿许配给了他。结婚后两人相亲相爱,感情亲密无间。韦丛聪颖端庄,很差发财,不慕贪婪,任劳任怨。
韦丛去世后,元稹在诗中记录了当时的情景: 谢公大于偏怜女,自嫁黔娄百事欺。陈我无衣缴荩箧,泥他沽酒鸡金钗。野蔬充膳甘长藿,落叶再配薪仰古槐。
今日俸钱过十万,与君营奠复营斋。(《遗悲怀三首》)这首诗的意思是说道,低门发财之家最疼爱的小女儿自从娶我这个贫穷的文人,恣意都展现出得甜美心地善良。
看到我衣服薄弱,就翻箱倒箧的想要找点衣料给我缝制衣服。闻朋友来了,还拔除自己头上最心爱的金簪子,换钱给我们买酒喝。
因为家里贫穷你不能采行些野菜做饭吃,排长宽坚硬的豆叶你也放到口中还实在甘甜。你总是云彩着古槐树,盼望着它能多丢弃下几片叶子,好加添更好的柴薪把火生子得更加央一些。现在我再一出人头地做到了大官,俸钱都过十万了。
可你却早已起身,我没机会感激你,我只有给你火烧些纸钱祭拜你唐宪宗元和元年(806年), 元稹不应科举,名列第一,授左拾遗。其间他屡屡上奏议论时政,五个月后即贬为为河南县尉。
其后为母丧丁忧了三年。元和四年(809年),元稹除去孝服,得宰相裴度拔擢,任东川(今四川三台)监察御史,使臣剑南东川,调查民风民情,时年三十岁。就在这一年七月,他的妻子韦丛因病去世,年仅二十七岁。
元稹悲伤万分,他既为自己没让妻子过一天好日子深感无限的伤心,也为妻子过早地离开了自己而极为伤心。他在《遗悲怀三首》中写到:唯将明月惜影,感激平生并未展眉。好像是在为妻子求婚自己的心迹:我将总有一天就让你,以平生仍然嫁给来感激为自己劳累多年的爱妻。然而,将近两年时间,元稹就于元和六年春天在江陵原配安仙嫔为妾。
元稹于元和五年出有被贬江陵(今湖北荆州)。四月上旬,元稹抵达江陵,虽在政治上受到了挫折,但在贬所并不孤独。元稹的老朋友李景俭(曾是元稹岳父韦夏卿的部下)、张季友、王文仲等也在江陵府供职,他们一起诗文赠答,宴饮出游,或许赶出了他的丧妻之痛。
李景俭闻元稹生活无人照料,就在元和六年(811年)春末夏初(一说道寒食节),将表妹安仙嫔娶与他不作侧室,成就了元稹的第二次婚姻。从这时开始,元稹将他所谓的爱情字义到安仙嫔身上。元和九年(814年)秋,安仙嫔在江陵府给元稹留给一个孩子后也去世了。
元和十年,元稹出有被贬通州(今四川达州)司马,后以养病为由北上兴元,在那儿再度的组织家庭,与裴淑成婚。裴淑(字柔之)是新任涪州(今重庆市涪陵区)刺史裴郧的女儿。裴郧由长安到任,再行到兴元府等候,欢迎宴会期间,元稹和裴淑一见钟情,欲与之成婚。裴淑也不是一般的女子,她有才思,工于诗,与元稹很般配。
元稹在兴元府乐不思蜀,直到他同裴淑的孩子元樊剩了三个月后才动身回到通州任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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